臺灣指數公司網路線上訂購條款

訂購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之訂定目的,係為規範及保障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指數公司」)提供指數當日收盤成分股資訊檔(下稱「指數資訊服務」)之訂購者權益。

  1. 訂購者資料之真實、安全及提供:

    1. 訂購者如為自然人,須已成年始得進行線上訂購程序,並保證對臺灣指數公司所提供之資料均為真實。
    2. 臺灣指數公司之「指數資訊服務」係採取安全交易模式,並對訂購者留存之資料負保密義務。
    3. 訂購者同意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臺灣指數公司有權將其資料提供予主管機關或相關之第三人:

      1. 依法令規定。
      2. 為執行本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就訂購者違反本條款規定所採取之救濟措施。
      3. 為維護「指數資訊服務」之正常運作及安全。
      4. 為保護「指數資訊服務」之其他訂購者或第三人之合法權益。
  2. 智慧財產權:
    臺灣指數公司提供之所有商品(包括但不限於收盤後之統計資料、指數成分股資訊、歷史交易資料及臺灣指數公司其他出版品等)以及「指數資訊服務」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形、程式畫面及資料編輯等,其著作權、商標權、資料庫權利及其他任何衍生之權利及利益均為臺灣指數公司所有。訂購者未經臺灣指數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透過網際網路或任何途徑,或以任何形式重製、傳輸、散布或提供予第三人。除依本條款約定非專屬授權予訂購者之權利外,臺灣指數公司不授與或轉讓任何權利予訂購者。

  3. 訂購:
    1. 臺灣指數公司保留接受訂購之同意權。訂購者瞭解因臺灣指數公司提供之商品性質特殊,同意經臺灣指數公司傳輸後,即不得退換商品或解除訂購。
    2. 訂購者應於交易完成後立即查閱交易相關資料,如發現臺灣指數公司之交易資料紀錄不正確,應立即通知臺灣指數公司,由雙方共同釐清,如仍有爭議,訂購者同意以臺灣指數公司之電子交易資料為準。
  4. 付款:
    1. 訂購者同意依「指數資訊服務」所載之商品價格及付款方式訂購商品並支付費用。
    2. 除本條款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訂購者已給付之費用概不退還。
  5. 使用限制:
    1. 訂購者訂購「指數資訊服務」之商品僅供訂購者內部使用,不得對外公開或移作他用。訂購者如為法人或團體者,其內部使用者以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受雇人為限。
    2. 未經臺灣指數公司事前書面同意,訂購者不得將訂購之商品另行取樣編製指數或其他衍生性商品。
    3. 訂購者應確保其自身及責成其內部使用者遵守本條款各項約定。如訂購者或任何其內部使用者違反本條款任一約定,視為訂購者違反本條款之約定。訂購者應確保臺灣指數公司免受其內部使用者(或於訂購者或其內部使用人違反本條款提供「指數資訊服務」商品予任何第三人時,該第三人)使用「指數資訊服務」商品所生或與之有關之一切請求、控告、索賠等,並同意提供臺灣指數公司相關之協助;如違反約定者,應就其內部使用者對臺灣指數公司造成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負連帶賠償責任。
  6. 責任:
    1. 訂購者應確保其提供資料之正確性,如有錯誤或有任何更改,應立即通知臺灣指數公司為更正;倘未更正而造成訂購者相關權益受影響時,臺灣指數公司概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訂購者接收或下載「指數資訊服務」之商品,應自行備妥所需之相關軟、硬體設備,如因該等設備不相容或故障導致無法接收或下載時,應自行負責調整及處理相關問題。訂購者為接收或下載所訂購之商品,得於訂購前或訂購後洽臺灣指數公司瞭解所需相關軟、硬體設備細節,但訂購者不得因無法接收或下載而撤銷訂購。
    2. 臺灣指數公司如因政策變更或法令修正等因素,須變更訂購者訂購之商品內容時,訂購者無條件同意接收或下載臺灣指數公司變更後之商品內容。
    3. 臺灣指數公司不保證就「指數資訊服務」所提供商品內容之正確性及完整性,且不保證其內容合於任何特定目的之使用。訂購者應自行評估及承擔使用該等商品之後果。對於訂購者因使用商品內容所受之任何損害或所失利益,臺灣指數公司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4. 因網路中斷、電腦或系統故障、停電或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商品傳送中斷、延遲、遺漏者,臺灣指數公司就訂購者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但訂購者因其他可歸責於臺灣指數公司之原因受有損害者,臺灣指數公司賠償金額以其所訂購相關商品之單月費用為限。
  7. 暫停權利或終止契約:
    1. 訂購者如有違反本條款任一約定者,臺灣指數公司得以電子或書面之方式通知訂購者暫停其依本條款享有之任何權利,並得解除或終止「指數資訊服務」,且有權要求訂購者給付新台幣20萬元之懲罰性違約金。
    2. 臺灣指數公司未行使本條款之某項權利者,亦不視為臺灣指數公司放棄行使該項權利且不影響臺灣指數公司之其他權利。
    3. 臺灣指數公司得因法令修正、政策變更、公司業務需要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臺灣指數公司之事由,全部或一部終止「指數資訊服務」之交易。訂購者同意臺灣指數公司得於通知訂購者後立即終止「指數資訊服務」,且無需對訂購者或任何第三人負損害賠償之責。於此情形,臺灣指數公司將按比例無息退還訂購者已給付但尚未接收或下載商品之款項。
  8. 轉讓:
    未經臺灣指數公司之事前書面同意,訂購者不得將依本條款所取得之權利義務轉讓或移轉予第三人。
  9. 修改條款:
    臺灣指數公司得因法令修正、政策變更、公司業務需要隨時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修正本條款,並於通知郵件進入訂購者留存之電子郵件信箱伺服器時視為送達。訂購者如未於通知送達後3個營業日內依臺灣指數公司指定之方式表示異議者,視為同意遵守修正後之條款內容。如訂購者於前述期限內依指定之方式表示異議,視同終止「指數資訊服務」。於此情形,臺灣指數公司將按比例無息退還訂購者已給付但尚未接收或下載商品之款項。
  10. 準據法及管轄:
    1.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本條款之任何內容經司法機關或其他主管機關認定為無效或無法執行時,其他條款仍應繼續有效。
    2. 雙方應依誠信原則解決有關本條款或「指數資訊服務」所生之任何爭議,如有訴訟之必要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